建设部废止小户型设计“预案”
- 发布时间:2020-04-07
- 发布者: 百度百科
- 来源: 百度百科
- 阅读量:
据新华社电 由于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近日有关方面发布的《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被予以废止。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0日对记者表示,作为一份推荐性技术文件,《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此前,建设部有关部门发布一份《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征求意见稿中,对“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的面积控制标准、毛坯房等问题进行了涉及。
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建设部要求各地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0日对记者表示,作为一份推荐性技术文件,《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此前,建设部有关部门发布一份《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征求意见稿中,对“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的面积控制标准、毛坯房等问题进行了涉及。
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建设部要求各地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